2005年6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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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生就业率也能强行规定?
欣岩

 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刘大为在28日启动的“2005关注中国大学生就业”系列活动上说,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要达到73%以上,即不低于去年水平(5月29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
    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夕,教育部每年都会召开专门会议,研究并部署本年度的毕业生就业工作。这是个惯例,按说不具备太多的新闻价值。尽管如此,对这则消息,禁不住还是想表明自己的一点疑问:毕业生的就业率强行规定得了吗?当然,在教育主管部门看来,答案应该是肯定的。至少以往每年都下达这样的就业指标,估计每次各地的高校也都如数完成,让上级主管部门不再为诸多毕业生无业可就而愁眉不展。问题是,一些高校为实现上级部门的这种“欣慰”感,有没有做手脚、在就业率中注入水分、欺上瞒下,这只有高校自己最清楚。
    举个例子吧。我的一位导师在某学院主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,他每年都有一段难熬的日子。不久前,在电话中聊起学生的就业情况,他说不大理想,签约率只有20%。不过,一旦横向比较时,导师还是有些自豪:我们学院的情况已经不错了,有的学院连5%也不到。我很奇怪每年学校最终还能“圆满”完成毕业生就业任务,导师说,很简单,找些友好单位搞些协议暂时和学生签订一下,能交差就行。
    教育部门忧心毕业生就业,关心毕业生的切身利益,出发点很好。只是就业率这个东西,恐怕不是哪个人、哪个部门能心想事成的。在市场对人才需求旺盛时,不用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就业率指标,毕业生照样可以很快找到工作。相反,在人才市场需求相对饱和的情况下,任凭主管部门如何规定,用人单位不买账,最终还是难以达到规定的就业率指标。强行规定,除了迫使人为造假外,不可能有别的更好办法。一旦不得不靠造假完成就业率,则不是在帮毕业生的忙,而是在坑他们。同时,也是对高考学生的一种欺骗,使他们误以为考上大学和找到工作之间可以划等号。
    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业率,本该是事后统计得出的具体数字,现在倒好,变成了每年都要事先规定好,坐等高校填写报表,以顺利完成预期结果,上有不合理的政策,别怪下有不真实的对策。如此,就业率就沦为一种纸上的数字游戏,每年玩玩而已。
    毕业生年年增多,如果就业率保持在73%这个杠杠不变,难度也不小啊。就业,不问市场问官场,怎么看都有点滑稽。